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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台北市長信箱最新回覆內容,供您參考。雖然我不想一直跑沒有終點的馬拉松來為難北市府,但每次我看市長信箱的回覆內容,都是在避重就輕、圍魏救趙(故意不回答我的核心問題),真的很難讓我不繼續跑下去(歹戲拖棚,觀眾越來越多)。


我把天母運動公園應該改善之處歸納為11類,包括危險、巡邏、垃圾、治安、狗屎、執法、景觀、殘念、標誌、熱線及權責類:


http://tw.myblog.yahoo.com/tall-club/article?mid=7081


每天有那麼多人使用天母運動公園,您看到問題點了嗎?


1.相片自動撥放:http://tw.myblog.yahoo.com/tall-club/slideshow?fid=71


2.相片分門別類:http://www.flickr.com/photos/44187959@N02/


看完相片後,您可以選擇:


1.自行投書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mayor@mail.taipei.gov.tw>,或直接打電話給市民熱線1999,要求改善。


2.轉寄本信提醒親朋好友發揮學校教我們的公民意識,善待天母運動公園。


其實,我每次把投書內容及北市府回覆內容轉寄給朋友們參考,原因之一是因為我發現很多人都不知學以致用,明明學校有教我們很多公民意識(例如台大校訓是愛國愛人),可是大家每天看到不公不義的事卻能視若無睹(例如公車上有張貼請勿喧嘩標語,但以前的台北市公車電視每天大聲公騷擾乘客強迫收視大家居然能忍受),尤其現在台灣各地方政府陸續導入1999服務市民熱線,我看大家應該也很欠缺如何投書的範本吧?
 
前陣子新聞報導新北市朱市長批公務員回覆內容太八股,連他都看不懂,我則是要藉此發發牢騷,連朱市長都不滿意當代公務員的覆文了,比朱市長更年輕的我們,又豈有可能滿意當代LKK公務員的覆文?尤其將來新新人類都是網路族,在網路世界是不會有五都十六縣地理之分的,以當代LKK公務員的覆文內容,又豈能招架得住網路市民求真求知的精神?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mayor@mail.taipei.gov.tw>
日期: 2011年3月29日下午4:33
主旨: 市長信箱案件回覆Mayor's Mailbox Enquiries Response Email(MA201103230079)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如果在天母運動公園踩到好大的狗屎,請問應該如何通報?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孫處長您好: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回覆,讓人知道天母運動公園確實不太安全。有次我在天母運動公園看到地上有一坨好大的狗屎,後來再經過時,看到上面已經有被人用樹葉遮蓋住了。若依處長覆文內容,請問下次若有人不幸踩到好大的狗屎,應該如何正確通報:


1.是打電話給體院老師嗎?可是該地點並不歸體院管?


2.是去服務中心找警衛來處理嗎?可是距離太遠不想去?


3.是打電話給警衛處嗎?可是我不知道警衛處的電話?


4. 是打電話給119、110或1999嗎?可是感覺捨近求諸遠很不切實際?


以上並非跟您開玩笑,請您抽空回覆一下,謝謝。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臺端100年3月14日致電市長信箱,反映「天母運動公園占地極廣,如果發生危害市民治安事件民眾該如何快速通報」乙案,敬悉,業交本處為您答覆。


目前天母運動場區均由工作人員及保全人員每天不定時巡邏場地及相關運動設施,若有場地設施損壞則採用隨報隨修方式管理維護,且現場亦設有窗口提供民眾反映意見,以雙管齊下方式維護場地。


另關於 臺端反映「天母運動公園是否都歸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統一管理」乙節,經教育局溝通協調後,目前市民朋友反映田徑場管制部分,皆由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辦理,若 臺端有任何建議,可電洽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有關「服務中心找不到保全及民眾如何通報事宜」乙節,係因公園內近來有不明人士破壞設施,為利民眾安全及維護場區內設施,保全晚間於場區內巡視,本處將要求保全巡視場地後,應迅速回至服務中心內待命。另民眾若遇緊急事件發生時,民眾除可向現場人員或保全人員反映,亦可直接撥打119、110及1999通報。


另天母運動場區「單一申訴窗口」服務市民朋友反映事項、設施設備之維護及張貼公告部分現由臺北市體育學院統籌辦理,民眾若有任何意見反映,請電洽臺北市體育學院李基新組長,電話:02-28718288轉7602。


感謝 臺端對市政關心及對本處不吝指正,倘有疑義,請電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或臺北市立體育學院李先生 連絡電話:02-28718288轉7602;或本處運動設施科張先生 聯絡電話:25702330轉513。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體育處處長孫清泉 敬上
受理機關:
(Handled by)體育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體育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2011/3/29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100.03.29 北市體處運字第100303498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顯示引用文字 -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臺端100年3月23日致市長信箱,反映「如果天母運動公園踩到好大的狗屎,請問應該如何通報」乙案,敬悉,業交本處為您答覆。


本處配置管理人員及清潔人員於天母運動公園區內巡視進場修整維護,若遇 臺端所述有人踩到狗屎情形,除可通報服務中心警衛或致電1999外,亦可轉知本處現場管理人員或清潔人員清除。


本處已於公園各入口處立標示牌宣導「寵物飼主進入天母運動場區應加強管理約束寵物,立即清理寵物排泄物」,另已請現場管理人員巡邏場地時,應加強勸導市民朋友務必遵守規定,本處亦將函知本府環保局派員取締寵物隨地便溺,與市民朋友一起維護場地清潔。


感謝 臺端對市政關心及對本處不吝指正,倘有疑義,請電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或臺北市立體育學院李先生 連絡電話:02-28718288轉7602;或本處運動設施科張先生 聯絡電話:25702330轉513。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體育處處長孫清泉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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